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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(或无偿提供公开的、
共享性药品信息)等服务的活动,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
请互联网药品信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
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
组织
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
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、设施及相关
制
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、医疗器械管
理法律、法规和药品、医疗器械专
业知识,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
学、医疗器械技术人员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
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
申请者向食药监局提出申请,并报送相关材料
材料初步审查 材料不齐备
向申请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,并说明理由
向申请者发出加盖部章的受理申请通知书
将材料分送相关司局进行审查
受理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
书面通知申请者,并说明理由
颁发许可证
咨询业务意向(确定您的办理类型)
商务合作洽谈(为您制定合适的方案)
基础材料准备(协助您准备所需材料)
提交审核(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们了)
领取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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